便秘病诊疗规范
刘学彦 王华 刘超 吉林市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 132001
一、诊治标准:
严格执行1999年中医药肛肠病专业委员会制定的便秘诊治暂行标准。
二、入院标准
确诊,保守治疗无效者住院。
二、治疗原则:
1、直肠前突:
1.1前突伴有心理障碍,症状明显者,应先进行心理治疗。
1.2三度以下,症状明显者,行生物反馈治疗。
1.3三度以上及前两项治疗无效,症状明显者,应行手术治疗,同时继续进行心理治疗。
2、直肠黏膜内套:
2.1非手术治疗
2.1.1内套伴有心理障碍,症状明显者,应先进行心理治疗。
2.2.2指导病人多饮水,多食纤维素性食物,养成定时排便习惯,必要时进行灌肠及生物反馈治疗。
2.2手术治疗:
2.2.1肠黏膜柱状缝合消痔灵注射术。
2.2.2黏膜环切术。
2.2.3点状结扎术。
2.2.4经腹直肠前固定术。
3、耻骨直肠肌综合征:
手术治疗:
耻骨直肠肌后方部分切除术。
3、会阴下降综合征:
以生物反馈治疗等非手术治疗为主,指导病人改变排便习惯,必要时可用泻剂及灌肠。如合并其他疾病,则应治疗其他疾病。
四、疗效标准:
1、治愈
1.1非手术治愈:大便排出正常,物理检查指标正常,便秘症状消失。
1.2手术治愈:大便排出正常,物理检查指标正常,手术局部修复正常,便秘症状消失。
2、好转:大便排出基本正常,物理检查指标基本正常,便秘症状减轻。
3、无效:症状、体征无好转。
五、出院标准
1、治愈。
2、好转。
六、质量评定指标:
1、治愈率:≥85%
2、好转率:≤15%
3、平均住院天数:
3.1非手术治疗:30---35天
3.2手术治疗:21—25天(合并有痔、瘘、裂等症者可适当延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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